Saturday, 30 January 2010

Apple iPad




算是Apple的第一个我认同的产品,
MacBook设计用的不适合我,iPod iTouch iPhone都太过贵,又没有什么真正的用处,只不过人们跟风的心态使到那些产品越出越多品种。

iPad却让我对Apple Products改观,不再是空有外壳而且价格昂贵的奢侈品。
实用性大大地提高了,也显示出科技的发达。
但那新的iBook Store也只是让Apple再多赚钱的,
只不过,Apple的product,也应该可以jailbreak吧。

Monday, 25 January 2010

抱怨?

人在不满,生活不顺遂的时候,
最常做的事情,悲哀的,不是突破困境,
而是一味地抱怨抱怨抱怨

人也同时,是实践性很低的生物,
可以大大声地说出以上的话,
却什么都做不到,一点都做不到。


我很爱批评人,喜欢去看别人的缺点,
却没有镜子来看清自己的短处。

也常常随便找人来发泄我的不满,
以前是没有去多做掩饰,就什么都抱怨,
那些不大认识我的人应该就会吓到了。
现在自己倒是会在写了几行字后觉得太过了,
会稍微拉偏远去。


这只是,
抱怨的一篇。

Friday, 22 January 2010

不甘愿

是人类的词汇太过少?
还是我的华语不够好?

短短几个月里发生了这几件事,
很,非常,伤心。

心情越来越灰,
生活过得越来越不是滋味,
平常时发呆的次数越来越频密,
却总是不敢过于把自己投入到那个情绪里,
我是个弱者。

想要知道更多,
提起心情去看一篇篇的报导,
却又一次又一次地沉下去。

每天睁开眼,没有奢侈地希望这些是梦境,
却不能不接受,这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些事情,
在如此靠近的身边,发生曾经我以为只有在电视里才会发生的事。


我没有办法接受。

Another love story




偶然听到的一首歌,
真是他妈的太好听了。

有更多关于这个团体的东西可以告诉我,
网上找到的全都是日语,没一个懂的。

Tuesday, 19 January 2010

たぶん

总觉得,
这四个月

应该会很难度过吧

19th January 2010

能代表时间的
除了在数字上看起来比较小的年份
除了在数字上看起来非常大的秒钟

Sunday, 17 January 2010

Da Vinci Code

风靡一时的Dan Brown著作,
我是在当时Angel and Demon电影上映时去看了,才被吸引的。

刚好回家时又看到这本书,就拿来看,
过后又从朋友处借来续集逹文西密码。
过后,Deception Point, Digital Fortress,
一一都看过了,遗憾的是,都是翻译文。

Anyway,都只是前言,
重点是在Da Vinci Code里所提到的凯撒加密法,The Caeser's Cipher

上网查了查,原来encode的方法不只是书上所说到的perfect square的方法,还有满多种的,还有必须得到解密钥匙的,让我想起港剧《蔡锷与小凤仙》里也有出现的。

回来书上所说的,
何谓perfect square?
就是那些数字,是可以得到整数的平方根的,
例如,
1,4,9,16,25,36...

凯撒大帝在使用这种方法时,所要用到的原文,字数一定得是perfect square
比如有十六个字,把这些字排成一个正方形,就是四行,每行四个字。
然后,如果刚刚是以横向排列,真正的原文是以直向读取。

example,
加密文:GT'O RYVT EOEI AUGT
这里为了容易看,每四个字我都加上空格。
16个字,排列成4X4的正方形,如下
G T ' O
R Y V T
E O E I
A U G T
也是为了容易看,放上空格。

所以,解读,横向排列,直向读取,
GREATYOU’VEGOTIT
GREAT YOU'VE GOT IT

不难的方法,却不能不佩服当时的凯撒大帝。

当然,以上的例子是从网上找来的,
几个月前我为了想一个密码也显得很难了,
懒惰再想了。


是的,之前我有写了一篇不知所云的东西,其实就是凯撒大帝加密法的密码。
有兴趣的人慢慢去找回且解密吧,
不过,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没意思的东西,也不必特地去浪费时间。


P/S 5:要解读,必须懂得华语、英语、日语

Saturday, 16 January 2010

A machine sitting in front of another machine

花十分钟看一看以下的影片。




有多少人想象过这种方法?
有多少人认为这是可行的?
有多少人真正去实践这看似电影情节里才会出现的东西?


世界上就是有这些人,
显得我们这些求平凡的人多么地渺小。


标题是里面所说到的一句话,
[Help us, to stay human... Not end up being machine, sitting in front of another machine.]

Wednesday, 13 January 2010

月 • 夜

这两个字,永远要在一起吧。
没有月的夜,显得好孤独;没有夜的月,显得好另类。

夜,我遇见妳。


毫无目的地在喧嚣的夜里走着,烦躁得很,
夜里的我,总是寂寞的;夜,不就应该孤静的吗?
下意识地挥一挥头,停止胡思乱想,身边不认识的女孩子,投来异样的眼光。

算了,我是个怪胎。

抬头,苦笑,往前,忘记是并列,或者承接,但接下来的递进,让我看见了妳。
四目交接,我看到妳的孤寂,妳也告诉我,妳看到了我的烦闷。眼神的交换,我和妳共同离开人潮。


把脚堆进沙堆,抬起来,看着沙的流动,妳坐下。
无意识地重复动作。

“你是哪粒沙呢?”妳开口。

有些惊讶地回头,但随即明白,人不就是沙堆中的微小的一部分。那些没被涨潮退潮影响的,就是身家较好的;每天都要受尽煎熬的,就是住靠海的一堆。
但人生啊,沙子啊,每天被海浪袭击的,不就扎的更稳吗?甚至,和其他沙子,组成一颗大石,屹立在海边。

我向妳笑了笑,没答腔。

脚边落下一颗石头,回头看妳顽皮地笑着:“这是我。”
走向妳身旁,蹲下。

妳是地下的沙子,我是天上的星星,我说。

看了妳不忿的表情,笑着躺下。

我比较喜欢星星的比喻,妳看,今天有几颗闪亮的星呢?
今天,就是他们的舞台。
其他的星呢?不见了吗?
不,他们有的在寻找自己的天空;有的正准备着明天上来表演呢。

而,月,就像一个配角,永远都衬托着星。

月,不被人发觉,却,不可被忽略。
没有月的夜,没有月的星,那一点小微光,会令人赏心悦目吗?

月,就像伯乐,找寻着可以将光芒照射至几千光年之外的星。
这个伯乐,永远存在;只是,千里星,离伯乐太远。


妳歪着脑袋看着我,再缓缓点头。
看着妳可爱的模样,不禁笑了起来。

“笑什么?!”

仿佛可以感觉到,妳叉着腰,跺脚发牢骚。
再次笑了起来,没回答,反问,

妳的舞台呢?

顿了顿,妳的回答让我讶异:“找不到伯乐。”

短短的五个字,却感觉到深深的悲哀,就像“倩女幽魂”的女鬼不甘心的样子。
妳听了转身打我,眼里还是落寞。

其实我也没看过什么“倩女幽魂”,只不过找个东西来唬弄罢了。

幸好,妳笑了。
一片寂静,海浪的声音,缺少海鸥的陪伴。

方文山说,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星星,也不会跟月相爱吧?
别误会,这里的月,是月亮,并不是“死亡笔记”里的夜神月。
既然说到,夜神月舞台上的角色错了。

“嗯?怎么说?”

他以为他是个主角,而那本Death Note是他的道具。
其实,到头来,真正的主角,是死神Ryuk,而笔记本,夜神月,甚至L,N,都是它的道具,它觉得闷了,就丢下他们,回到它的世界。

“夜神月是个坏人,竟然利用喜欢他的人,甚至减少她的寿命!”

吓了一跳,我在谈论故事的主干,妳却扯到了最小部分的爱情,这,就是女生吗?

刚想说出口,妳却说:“你不会这样对我吧?”

呃,吓得翻身坐起来,抓抓头,正不知怎么回答。

“对不起,说了奇怪的话。”

嗯,没关系,失恋大过天。

妳回头瞪了我一眼,好像在埋怨为何我那么犀利。

试图化解沉默的尴尬,其实,我站在我的舞台上了,伯乐,却已经离开了。

妳回头,好,引起妳的兴趣了。

我应该是幸运的吧,遇到了许多伯乐;我也可能是霉运的,一个个伯乐都离我而去。
或许,我本身也是个伯乐(别露出那一种脸!),而我遇见的,在为我充电,让我寻找千里马;
妳,是我的千里马吗?

妳翻过头。

干嘛害羞啊?

“我没有!”

妳脸红了耶。

“胡说!”

那为何不说话?

“我在想东西!”

看妳着急的模样,我也停止闹妳了。

过后,妳开始了妳的故事,而我只是好好地当个聆听者。
脑海里,找不到妳说的字字句句,因为那已深烙在我心。

写这篇时,还有一小时就破晓了。
打下 “终”,眼皮也快闭上,听着张靓颖的“Midnight, Goodnight”,躺在熟悉的床上。


晚安,我的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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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写于2006年12月2日。
看回以前写的东西,常常会有的感觉是“当时的我为何会写这种东西”,是在认为,当时的我很白痴;
看了这篇三年前写的东西,得到的感觉却是,“现在的我为何写不出这种东西”,是在认为,现在的我很无能。

越来越懒了,很明显且影响最大的原因;
久没学习及书写华语,对于文字的敏锐变差了,勉强的理由,合格的借口。

嘿,现在想回去那个时间点,原来当时我还没考完SPM啊,
那也就解释了在文中我所使用的一些文字结构的术语了。

之前我还认为过多几年,人生的历练(说得太老成了吧)多了,在文字上的修为也会跟着成长;
结果却是为了迎合世事的变化,我变得迟钝了起来。
很悲哀的一件事。

更悲哀的是,我那么迟才发觉。


说回上文,
确实,当时我是为了赌气,为了证明我也能随手拈来写个千多个字的故事,
当时的我,却好像没那么随便?

有看过原文的,应该不多;
有看过,还记得,且依旧是现在的读者,更少。

其实也没关系,原文是一堆没空行没空格的文字,当时也不知道弄什么奇怪的写法,弄得连我自己读回都很混乱;
现在我重新打上空行,文字一字不改,希望效果会比之前的好上几倍。

Saturday, 9 January 2010

功亏一篑

不算完全的失败
但总还是有些不完美

Thursday, 7 January 2010

New Virus of 2010

wmpscfgs

ish!

Monday, 4 January 2010

后遗症?

发觉到,最近看照片的观点又改变了。

从大概两年前起,当自己对照片这一方面懂得更多了,就开始对看到的照片有所评论。
这种行为常常遭人白眼。

其实我也懂的,不是每个人都对拍照讲究,大多只是留个回忆;
我又有话讲了,拍下好的照片,留下好的回忆,难道不正确?
再次被白眼。

罢罢,反正这种东西本来就存在一些主观的因素。

大多人看照片都是看主要物体,再看次要的,
怎么分主要次要,就要看照片拍得怎样了。
那些白眼我的人:把照片看完就好了嘛,干嘛那么麻烦。

算了,这不是我想说的。


想说的是,我第一眼看照片,是先看照片的结构,物体的分布,再进一步看整体。

评论别人,总是比较容易的。

学会看照片了(至少是我认为的方法),但在拍照技术上面还是很差,常常都是胡乱拍,放进电脑看时再慢慢地挑选。
也常常把照片拍得乱七八糟,只是胡乱留个回忆(结果重新看过时删除了一大半),把自己弄成自己批评的那样。

不知是不是观摩有功,近几个月,我不再胡乱摆个角度就把快门按下,都是在脑中拼凑想要的结果,或者把相机对准几个角度,觉得满意了,咔嚓。甚至有时捉了几个角度都不满意,干脆不拍。

因为这一点,我看回以前的照片时,都会感慨以前的我为何会拍那样的照片,
然后——一一删除。

比起以前的,拍一百张,只留十五巴仙;
现在的拍二十张,只删除五张,
当然,好得多了,不是吗?



Photography is a long journ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