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12 March 2008

我和魔术方块


不知道这个东西的人,
应该不多吧。


知道这个东西叫做Rubik’s Cube,魔术方块的人,
也应该不多吧。


认识它的实际时间已不可考,我想很多人在小时后都有玩过这一块钱的东西吧。
真正和它结缘,是大概半年前。

2007年11月,
趁学校还没开课,和一群朋友到金马伦高原放松一下心情。
除了优美的风景,还有两大收获,
一, 学习了很多拍照技术;
二,展开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一段情。


第一任老婆


记得是停在一排的路边摊,然后一挡一挡地走下去。

才走没几步,看到了摆放在旁的东西;
第一眼,就想起了上次在电视上看到的,台湾魔术方块达人的表演,在半分钟不到的时间里把一个完全打乱的方块复原回来。
当时简直看得呆了,心里直呼太炫了。
事后就把堆放在一堆玩具下,已经生尘的魔术方块拿出来研究。

然而,弄了老半天,最大的程度就只是转好一面,当准备转第二面时,本来好的那一面又打乱了。
双子座的三分钟热度发作,玩不到,就放弃了。

这一次在高山上又偶遇,再次勾起了我不服输的个性,
[多少钱?]
[三块。]

付了钱,拆装。

一边走,一边在手上把弄着,但只是随便转个两三次,又沿着倒回转,因为担心打乱了再也弄不回来。

就这样“玩”了半天有余,终于狠心不顾一切地把它打乱,然后就一步一步地把尝试把它还原。
结果,幸运的话,还可以得到完整的一面;反之,连一面都完成不到。

弄来弄去的,都对这个东西束手无策,就打算先搁着,回去慢慢上网找资料,再来对付它。

隔天,回到了宿舍,从下午六点起,坐在电脑前,手里拿着魔术方块,在网上的帮助和不断地从错误中理解下,晚上十一点多,我终于完成了生平的第一个魔术方块。

当时的感受当然是兴奋,和满满的成就感。

把这件事放上部落,第二天就得到朋友的留言,类似[世界纪录才几秒,你用了五小时,没什么吧]。
看到了,反应是[小看我,罢,我继续玩下去就好,反正也没什么人会的,我解得到就很不错了]。


第二天,把完整的魔术方块放到前两天同行到金马伦的朋友面前,
[哇,做好了?]

看着他们脸上讶异的表情,不禁感到很得意,还自信满满的把方块交给他们弄乱,然后在前一天所写的小抄的帮助下,又不断的把打乱的方块弄好,
但,所需的时间,嗯,超过五分钟吧。

两个星期后,
经过不断的努力,我终于可以在没有任何帮助下完成,时间是三分钟内。
但当我玩到这种程度,手上这个三块钱的东西已经到了极限,就差多两个星期可以入土为安了。

本来只是想学会最简单的[层解法](Layer by Layer method),会解了就好了;
但它就像个瘾,我已经爱上它了。

慢慢去了解“魔术方块”这个特别且有趣的东西,找资料,不断地练习,
直到有一天,

它终于不能再为我服务下去了。

三块钱的东西,一个月的寿命,我该满意了吧。

接下来的一个月,都是在玩着电脑的魔术方块,就是一个程式之类的东西。
没有方块的日子里,我并没有因为疏离了而忘了它,反之,对它的热情不减反增。

学期结束回到家乡,第一件事就是到玩具店[Toy R Us]买这个梦寐以求的东西。
RM24.90,一付钱就拆装,两分钟内解了第一次。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不停的玩着,从两分钟,九十秒,一分钟,五十秒,到现在四十秒;
它已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吃饭逛街上课,都可以看到我手上四方的东西,以及听到那因为高速转动下所产生的声音。


有人问我一直的打乱,复原,再打乱,再复原,
不会闷吗?

不会,真的不会,
我很享受那过程,
更享受看着所用的时间越减越少。

为什么?
就像爱情吧,
喜欢上一个人,
就是喜欢她/他嘛。





P/S:比赛规则是事前可以有15秒的观察时间

P/S:黑色面其实是橘色,贴纸褪色了,只好把它弄掉以便容易辨认

No comments: